欢迎访问应急管理知识普及基地!
英文版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通知公告

组织机构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应急科普 > 正文

应急科普

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应急科普宣教工作的意见
新闻来源: 发稿时间:2020-10-12 15:28:36 发稿人:

中国科协 中央宣传部 科技部国家卫生健康委 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应急科普宣教工作的意见

 

科协发普字〔2020〕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党委宣传部、科技厅(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党委宣传部、科技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局,各有关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有关要求,推进实施《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不断增强社会公众关于公共卫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意识和应对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更好地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应急科普宣教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背景意义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应急科普宣教工作。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总体实施方案》(国办函〔200590号),有力指导各地各部门将应急防护知识普及到公众、落实到基层。《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等政策规定制度相继明确,县级以下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要完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体系。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国上下艰苦努力,湖北保卫战、武汉保卫战取得决定性成果,防控工作已从应急状态转为常态化。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应急科普宣教工作,引导公众科学应对疫情、缓解心理压力,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整体战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应看到,应急科普宣教工作依然存在不足,跨部门间制度化联动机制有待完善,网络信息冗余且权威发声不足,资源有效整合和精准传播不够,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百年目标的关键时期,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应急科普宣教工作,提升全民科学素质以及公众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心理素质和应急素养,对于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实现主动防灾、科学避灾、有效减灾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升公众科学素质为主线,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深入开展公共卫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应急科普宣教工作,积极回应公众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努力形成全民动员、平战结合、以防为主、防治抗救相促进的生动局面,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各级政府的工作主导地位,地方政府就近指挥,发挥主体作用、承担主体责任,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并统筹开展应急科普宣教工作。充分发挥人民团体、专业机构、新闻媒体的重要作用,加强政府与社会力量、市场机制的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平战结合、协同联动。坚持日常科普与应急宣传相统一、经常性宣传教育与集中式宣传教育相统一。在常态化条件下建立部门定期会商制度,加强科普议题设置;在突发事件状态下密切跨部门协作,及时开展应急科普宣教工作,做好政策解读、知识普及和舆情引导等工作。

    预防为主、共建共享。坚持早宣传、早发现、早干预,将预防贯穿突发事件管理全过程,推动应急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共建共享应急科普内容资源,协同打造资源平台和发声平台,加大基层和偏远地区扶持力度,通过立体化传播和精准化服务,让成果惠及最广大群众。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应急科普联动协调机制。按照突发事件不同类型,协调推进部门间应急科普宣教工作。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根据不同响应等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通过官方主渠道首先发声,其他机构和媒体平台协同跟进,做好政策解读和知识普及,形成统一发声、联合行动、快速反应的动态机制。宣传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宣传工作、新闻单位工作;科技部门负责突发事件科研攻关的权威发布;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公共卫生应急科普的牵头协调、联动实施和权威发布;应急管理部门及相关议事机构负责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应急科普的牵头协调、联动实施和权威发布;科协组织负责联系专家生产精细化科普内容,利用自身平台、组织体系做好资源汇聚和协同传播。

(二)共建国家级应急科普宣教平台。结合健康中国战略、国家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各部门分工负责,集聚资源和渠道推动建设国家级应急科普宣教平台,做好权威发布、专家咨询、线上传播、线下服务、专题宣传等相关工作。科技部和中国科协将建立突发事件科研攻关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国家卫生健康委和中国科协将建立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为健康中国平台提供科普内容。应急管理部和中国科协将建立完善应急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协同打造应急管理部官网科普频道和中国应急信息网科普馆。

(三)加强应急科普内容资源建设。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大力推进应急科普信息化建设,支持科普中国和科学辟谣等平台升级,针对不同人群开发储备科普内容资源。开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体制和法制的科学解读。编制印发社区和家庭应急科普手册,组织开展应急科普作品比赛和推介等活动。完善应急科普产品市场化机制,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开发与制作,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一批专业化生产机构。

(四)开展应急科普主题宣教活动。在日常科普中融入应急理念和知识,利用全国防灾减灾日、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全国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时间节点,积极开展知识宣讲、技能培训、案例解读、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的应急科普宣教活动。重点关注偏远落后和灾害多发地区,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防止因灾返贫。完善应急科普基础设施,推动建设应急科普宣教场馆,推动科技场馆、教育基地、灾害事故遗址等阵地设施设立应急科普宣教专区。全面推进应急科普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

(五)强化媒体沟通协调。宣传部门统筹协调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特别是主流新闻媒体和主流网络媒体,会同相关部门共同推动建立应急科普宣教媒体绿色通道。无偿开展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自救互救等方面的公益宣传,充分解读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和处置规程。加强舆情跟踪和研究,积极回应和解读热点问题,加强应急科普内容科学性把关,针对谣言快速发声,采用科普方式将相关信息开诚布公,赢得群众信任和理解,营造有利舆论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治引领,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正确认识突发事件应急科普宣教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各级科协要会同宣传、科技、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牵头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应急科普响应机制,纳入各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整体规划和协调机制。

(二)完善制度保障。认真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科学技术普及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应急科普宣教的配套制度建设,加大应急科普项目支持力度。探索建立工作目标管理和效果评价机制,对在工作中涌现的优秀组织和个人予以激励表扬。全面弘扬科学家精神和志愿精神,引导科技工作者开展应急科普研究和传播,推动建立发声容错机制,让科技工作者愿说、敢说、乐说。

(三)强化队伍建设。推动应急科普纳入全民素质教育体系,推进应急管理相关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建立国家级应急科普专家委员会,推动形成各级各类专家队伍。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处置决策能力,提高专职人员和相关媒体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的应急科普培训。依托社区管理力量、志愿者等,强化基层救援力量、基层卫生员、灾害信息员、科普中国信息员等队伍建设。

 

中国科协 中央宣传部

科技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