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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须做到五个“决不能”
新闻来源:应急科学与技术 发稿时间:2020-08-14 14:43:48 发稿人:柴俊勇

重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须做到五个“决不能”

柴俊勇  国家行政学院兼职教授、国际应急管理学会中国委员会副主席



7月31日,国务院安委会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重要批示,指出“今年以来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但风险隐患增多,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务必高度警觉和重视,毫不放松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当前仍处在防汛抗洪救灾关键期,要继续指导和帮助南北方相关省份毫不松懈地抓好大江大河大湖和重要水库、河流防汛抗洪救灾工作,加强山洪泥石流等灾害防范”。
当前,自然灾害叠加安全生产事故与疫情风险,使得应急管理面临更为错综复杂的救援形势和舆论环境。总体而言, 面对灾害事故,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必须做到五个“决不能”:
第一,决不能对风险来临缺乏应对举措。任何重大事故都是有端倪可察的,都是经过了“萌芽-发展-爆发”的量变到质变过程。之所以“小概率”事件屡屡酿成重大事故,关键并不在于隐患“发现难”、化解“成本高”等技术问题,而是由管理者的侥幸心理与责任心不强导致。一些管理者忽略了灾害萌芽之初的种种征兆,更没有有效的应对举措,加上灾害事故往往呈现链状群发、簇状群发、网状群发的态势,最终酿成了大祸。因此,对任何灾害事故都要有迅速的应对方案和措施,防范比应对更重要。
首先,顶层设计上树立系统性风险的理念。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能顾此失彼,而须统筹、协同应对。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不谋万世者,不足以谋一时。那种仅将应急管理矮化为就事论事、操作层面的局限性思维,在面对复杂性风险时无疑会左支右绌。其次,防范和应对措施上全面有力。除着力打造省、市、区(县)三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外,各地在重要工业园区或机场、港口、特大型企业集中地应建立应急单元,配备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统一整合到城市公共安全运行应急信息平台;强化各级各类应急救援基地、队伍之间的联动机制,做到反应快速、配合有力,形成协同作战能力。最后,要执行到位。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一律进行挂牌督办,督促整改;对未如期整改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拒不整改的,一律提请当地政府依法取缔关闭;对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对存在非法违法的,依法严厉打击、从严查处并一律纳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对发生的灾害事故,一定要打通措施落实的所有“屏障”,断然采取措施,迅速扭转被动局面。
第二,决不能把专家团队作为摆设。防灾减灾、抗灾救灾是人类生存发展的永恒课题,也是科学进步、技术发展的一次重要展示。科学防灾救灾被提到人民至上的高度,专家团队发挥参谋和智囊作用十分关键。目前,不少地区、部门和企业采取的是聘请外脑形式,且多为兼职,专家顾问往往沦为“顾上就问,顾不上就不问”的可有可无的角色,在事故监测及事件处置过程中缺失专家团队和专业救援队伍的作用,最终使得“小灾”变成“大灾”。
因此,要重视专家团队的建设,从体制机制上逐步建立专家库共享、专家共用模式。为了发挥专家在防灾减灾中的决策咨询作用,应积极协调专家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监测预警、灾害处置、灾情评估、灾后重建等各项工作。预测和预警环节专家参与论证,有助于及时精准地发现问题、提示风险;灾害处置环节专家坐镇,指挥体系如臂使指,能够第一时间掌握各种情况,有利于做出有效应对;救灾中其他科技力量和手段的运用,能够确保人力、物力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
第三,决不能“好了伤疤忘了疼”。生产安全上,一个小小的疏漏和隐患,可能诱发巨大的灾难,可灾难过后,一些责任部门和负责人对于一些无关痛痒的“小事”,仍听之任之,不予理睬,以致安全生产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可是重大安全事故却依然时有发生。
制度对了人才会对,人对了事情才对。防止各类灾害和生产事故再次发生,不能完全寄希望于任何人的自我监督和完善,必须依靠法治来约束和限制人性“恶”的一面。要构建和完善政府决策与社会应急机制,增强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性事件的能力;推动法治建设,强化法治精神,树牢法治意识,维护法治权威;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观念,决不迁就任何人,决不搞“下不为例”。只有这样,那些“好了伤疤忘了疼”的人才能真正记住疼,不再重蹈覆辙。
第四,决不能“丧事当作喜事办”。在重大事故、灾难发生之后,一些媒体在报道灾难时,仅仅从感性出发,过度渲染救灾的感人事迹,却对灾难及其发生原因、造成的损失一笔带过,难免有“丧事当作喜事办”之嫌。
随着时代变迁和社会进步,当下已进入信息文明社会,一个开放的互联网舆论时代正在到来。我们要适应信息革命后的基本社情,决不能“丧事当作喜事办”。鸵鸟心态要不得,刻意回避灾害后果而大谈“功绩”,容易造成麻痹大意,甚至还可能酿成类似的悲剧。灾害事故发生后,官员更应该做的是:还原事故真相,坦承不足,反思过去,问责相关责任人,真正从思想上、行动上重视起来,确保问题不会再次发生。
第五,决不能让造成的损失无人承担。对事故或灾难处理的正确流程应当是:首先做好对事故或灾害的预警和监测,其次是救助、反思和追责,然后是灾后恢复和重建。倘若不去问责,事件责任人就不会汲取经验教训,谁又能保证在之后的工作中、在其他领域,这些责任人不会犯同样的错误?
防范安全事故,还须从强化监督和问责入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的行为要批评指正,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更要逐级倒查、严惩不贷。追责需要解决好三个环节:“法治精神”“保障执法”“信息公开”。“法治精神”就是用法律的方式去问责,改变由上级决定一切的做法;“保障执法”就是依法办事,该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就移送司法机关,该给予党纪和政纪处分的就给予党纪和政纪处分,该行政处罚的就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就是将处理结果公示于众。只有真问责、问真责,让处理结果经得起事实与法律的双重拷问,接受人民监督,才能让领导干部知敬畏、有戒惧、守底线,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做到以上五个“决不能”,就能从科学指导、行动策略、防止事故再发生等方面,多措并举扎牢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的藩篱,有利于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和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